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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法院:以“令”为盾——向家暴说“不”
  发布时间:2024-08-14 17:23:13 打印 字号: | |

家庭本应该是爱的港湾,而不是暴力的宣泄地遭遇家暴,容忍不是出路应该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家暴说“不”近日,仙游法院针对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维护其合法权益

我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蔡某头翻着文件袋随后拿出了一叠短信截图、微信截图、就诊证明、出警记录等证据材料递给了法院工作人员

几年前,蔡某与朱某结为夫妻婚后二人时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朱某多次向蔡某实施家庭暴力随意辱骂蔡某及其家属蔡某均报警处理,但朱某仍屡教不改2024年7月,蔡某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据。

承办法官蔡某及所在村居了解情况后认为朱某的行为已经威胁到蔡某的人身安全,蔡某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朱某对申请人蔡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等形式的家庭暴力。

为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执行,切实保护申请人免受家庭暴力侵害承办法官随即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蔡某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共同监督被申请人朱某同时对被申请人朱某亲属展开释法说理建议时刻关注被申请人朱某的动态,避免因一时冲动酿成大错

法官寄语: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当家庭成员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味地忍让,并不一定能换来施暴方的“改邪归正”,于第一时间拨打 110 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确保自身安全。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