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本应该是爱的港湾,而不是暴力的宣泄地。遭遇家暴,容忍不是出路,应该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家暴说“不”。近日,仙游法院针对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维护其合法权益。
“我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蔡某低头翻着文件袋,随后拿出了一叠短信截图、微信截图、就诊证明、出警记录等证据材料递给了法院工作人员。
几年前,蔡某与朱某结为夫妻。但婚后二人时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朱某多次向蔡某实施家庭暴力,随意辱骂蔡某及其家属。蔡某均报警处理,但朱某仍屡教不改。2024年7月底,蔡某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据。
承办法官向蔡某及所在村居了解情况后,认为朱某的行为已经威胁到蔡某的人身安全,蔡某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朱某对申请人蔡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等形式的家庭暴力。
为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执行,切实保护申请人免受家庭暴力侵害,承办法官随即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蔡某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共同监督被申请人朱某。同时,对被申请人朱某的亲属展开释法说理,建议时刻关注被申请人朱某的动态,避免其因一时冲动酿成大错。
法官寄语: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当家庭成员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味地忍让,并不一定能换来施暴方的“改邪归正”,更应于第一时间拨打 110 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