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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法院:用好调解金钥匙 十年纠纷终得解
  发布时间:2024-04-10 15:56:25 打印 字号: | |

物业服务关系到业主的安居乐业,物业费的缴纳又影响着物业公司的平稳运营。长久以来,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一直是个难题。近日,仙游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积怨十年的物业纠纷。

林某是某小区业主。2017年,某物业公司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林某所在的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按约定缴纳物业费。

然而,自2013年至2022年,业主林某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讨无果,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要求补缴拖欠的物业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我的店铺是在沿街位置,又不是用来住的,也没有租给别人。平时也没有产生生活垃圾,我没享受到任何物业服务,我才不交物业费!”

林某觉得自己并未享受到所谓的物业服务,而且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也不尽如人意,时常有业主反映房屋漏水问题,种种原因让林某拒绝缴纳物业费。

“物业费包含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安全保障等费用,物业服务的对象是整个小区而不是个人。虽然你没居住,但缴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

“业主对物业服务存在不满,作为物业公司应该要正视服务上存在的不足,这都是改善管理与服务的机遇呀。

经办法官拍拍林某的肩膀,缓解其激动的情绪。不一会儿,又坐在物业公司负责人的身旁,劝其重视业主的所诉所求。针对双方争议焦点,经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并平衡双方利益,对纠纷解决提出了合理建议,最终促成业主与物业达成调解。

物业纠纷是基层常见、多发的“小案件”,也是关乎人民居住品质、社会稳定的“大民生”。业主与物业公司有矛盾,一方以物业服务不佳、未享受物业服务等为由拒缴物业费,一方收不到物业费,又将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极易出现恶性循环。因此,对于物业纠纷,只有准确把握问题症结,才能真正化解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心结”,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形成谦让、相助、共处的和谐氛围。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