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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黑中介,别让讨薪农民工受到二次伤害
  发布时间:2023-11-15 16:25:18 打印 字号: | |

深挖黑中介,别让讨薪农民工受到二次伤害



“林法官,快帮帮我,讨回我的血汗钱啊!”当我第一次听到电话那头的当事人颤抖而无助的声音,我以为只是一件普通的讨薪案件。但当我摸排线索、向深处调查时,却发现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被截留的工资


2022年6月,我在办公室第一次见到了这位名叫张春(化名)的农民工,他来自四川。当他将材料递给我时,我注意到了他那“沟壑纵横”的双手。他是代表工友们来起诉的,那张薄薄的诉状上承载的是他们五位农民工被福泰公司(化名)截留的10万元工资。

为什么工资会被第三方公司截留?我心中不禁打起问号。根据张春的叙述,事情得从2021年底说起。当时张春等五人受聘于某建筑公司,约定工资月结,但公司却拖欠了他们半年的工资,张春等人讨薪无门。经老乡介绍,张春等人得知福泰公司可代为讨薪,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福泰公司,委托其走法律途径讨薪。

“你有没有跟公司签什么合同呢?”我问张春。张春从包里拿出几张揉皱的纸张,指着纸张说:“就是这些合同,我也看不懂,当时他们叫我只管签字,剩下的都包在他们身上。”我抚平这些纸张,仔细阅读上面的文字,它们是《咨询服务合同》和《授权委托书》。我看出了其中的端倪——原来这些都是空白的格式合同。




顺藤摸瓜现端倪

这时,一个直觉在我脑海里产生——张春的案子可能不是个案。我连忙打开审判管理系统,查询近期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调阅这些案件的庭审或调解笔录,发现不少农民工都找到福泰公司代为委托律师讨薪或维权,且最终款项接收账户均非农民工本人账户。

送张春离开办公室后,我突然意识到可能已经触碰到某种不法行为的冰山一角。接下来的调查,证实了我的判断。

我逐案拨打涉及福泰公司维权案件的当事人电话,其中一名叫赵坤(化名)的大伯此前受工伤,经法院调解,工厂需付其赔偿款25万元,但赵坤仅收到福泰公司转付的16万元。电话里,赵坤激动地说:“我当时在医院刚包扎完,就有人找到我,对我的情况知道不少,说是老乡介绍他来的,还表示可以帮我垫付医药费,为我维权。我当时还很感激他呢,天呐,这么多钱……”

我马上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指示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关乎辖区农民工权益和企业经营发展,关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此类现象要抽丝剥茧、一查到底。




真相浮出水面

就张春的案件,我立刻召集张春、福泰公司负责人杨超(化名)到法院调解。调解过程中,福泰公司拒不承认存在阴阳合同的事情,杨超更是声称,截留的款项是咨询服务费,收费合理,而且事先有合同约定。杨超还拿出一份与张春手中的那几张纸一样的合同,只不过这《咨询服务合同》中空白处已经被填上了几个潦草的数字。


这时,张春忍不住插话:“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你们可不是这么说的,怎么了,不承认?”杨超反问道:“我也是要养家糊口的,为你们讨钱,我一分钱不赚,我喝西北风吗?”

张春这时从手机里调出一份录音,录音中杨超正催促着农民工们签字,且在农民工们面对空白合同疑惑时,一再表示“放心”。此时,杨超瞬间怒火中烧,对张春破口大骂。我立刻也站了起来,向杨超说道:“无论有没有录音,你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都应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

最终,经审查认定,福泰公司与张春等人合同中对咨询服务费的约定条款无效。经调解,福泰公司仅分别收取劳动者上述案件垫付的律师费成本,剩余款项如数退还。鉴于福泰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法院决定对福泰公司处以罚款,并将其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移送至行政机关。

为源头治理黑中介假借维权之名牟取不法之利的乱象,我组织干警走访辖区部分企业和职能部门,向外地兄弟法院取经,甚至实地暗访此类劳务咨询服务公司,得到一手材料,充分整理归纳总结。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我们向辖区企业家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并抄送区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净化辖区劳动用工市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记得走访辖区企业界人大代表时,代表们对于打着为劳动者维权旗号牟取不法利益的黑中介表示深恶痛绝,这已然是危害我们当地营商环境的毒瘤。我也忘不了张春那“沟壑纵横”的双手。农民工是苦过来的,他们的正义,我们必须全力声张;他们的期盼,我们必须满足。眼下,我们正协同有关部门强化工作联动,构建辖区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将坚持能动司法,厚植“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继续下重拳铲除黑中介,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