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部手机,刚用没多久就出现卡顿的现象,拿去官方检修,官方售后告诉我这是山寨机!”李某气愤地说道。
新机摇身一变成为“山寨机”,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仙游法院对被告人陈某某涉嫌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案件回顾:
2022年10月,被害人李某在某网购平台的店铺购买了一部某为的新款手机,售价比官方便宜许多。购买前,商家向李某承诺,发货的手机一定是全新、未拆的正品行货。李某刚使用不过几天,就发现手机经常卡顿并且出现闪退、死机的状况。李某怀疑手机是山寨机,便将该手机送去官方授权服务体验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该手机系重新组装的山寨机,为假冒某为注册商标的产品。李某通过平台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当天便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经查,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间,涉案商家即被告人陈某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从市场上低价购买某为、某耀品牌的二手手机和假冒某为、某耀的配件组装后,通过网店以全新正品某为、某耀手机名义对外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5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法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共计5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能退出个人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又具有悔罪表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予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法官有话说:
该案中被告人陈某假冒某为商标,以“原装机”名义对外销售“翻新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该行为既侵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国家商标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仙游法院严厉惩处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发展、维护诚实信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购买假冒商品,在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或者授权的专营店等渠道购买,切不可为贪图小便宜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同类产品,如发现制假售假行为和线索,请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