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院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木兰溪流域治理司法保护交流,共谋木兰溪流域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10月9日,仙游县人民法院、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次“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主要围绕如何全力深化构建木兰溪流域治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检视问题,推动整改提升,携手以高水平的法治保障有效推进木兰溪流域治理工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金勇,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宗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法检双方结合工作实际,相互通报了近年来木兰溪流域治理的监督成效,并就下一步如何探索创新木兰溪流域治理司法保护达成了共识。
一、凝聚多赢共赢合力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加强涉木兰溪流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主动汇报法、检两家共同治理木兰溪流域的行动方案、工作思路、具体举措等,最大限度争取党委、人大的重视和支持,促进问题解决。健全涉木兰溪流域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执法联动、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制度,联合县公安局、河长办、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联防联动协作机制,构筑多元共建、多元同调、多元联动的水资源保护网络,统筹推动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二、完善恢复性司法措施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保护和系统治理,充分考虑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的功能定位,树立“谁破坏、谁修复”的工作原则,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司法碳汇等措施,共同打造“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木兰溪生态修复体系。
三、加强公益诉讼司法保护
公益诉讼司法保护是推动木兰溪流域治理的刚性职能手段。法、检应协同贯彻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会商统一环境公益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意见,统一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认定、修复责任承担等意见,联合打造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共同宣传在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方面的成功案例,以典型和共性问题为切入点,做到办理一件、成功一件、教育引导一片,用看得见的生态治理成效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支持、保护好木兰溪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