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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许爱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08-10 17:41:39 打印 字号: | |

庄梅芳:

本院受理原告许爱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闽0322民初53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9月25日15时30分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Ο二三年八月八日

 
来源:仙游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雅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