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送达公告
原告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叶世辉、叶美珍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07-03 16:06:20 打印 字号: | |

叶世辉、叶美珍: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叶世辉、叶美珍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三个规定”告知书。原告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叶世辉、叶美珍在叶永平的遗产继承范围内立即偿还给原告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899.12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复利【利息、罚息和复利的计算方法: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为止,以借款本金49899.12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式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罚息和复利为24982.41元,本息共计为74881.53元。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包含保全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8时20分在本院速裁审判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来源:仙游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雅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