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新:
本院受理原告康岳龙与被告刘金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8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刘金新:
本院受理原告康岳龙与被告刘金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8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