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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看福建 | 这份白皮书,有何大不同?
  发布时间:2023-06-21 08:42:52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发挥行政审判在助推和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布《2022年度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即行政审判白皮书),对全省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司法服务保障90个重点项目建设的经验,梳理行政机关在营商环境、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争议化解中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并随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福建高院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下发《关于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十项措施》,要求全省法院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提升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强化源头预防和诉源治理,及时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一年来,全省法院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多元协同,共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90个,化解涉重点项目争议218起,发出司法建议44份,发出风险隐患告知书47份。

福建法院着力解决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以原告撤诉等方式结案1811件,占一审结案数的20.48%。全省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在纳入福建省营商环境监测指标体系的三项指标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3.37%,居于全国前列;一审行政案件万人成讼率为1.81件/万人,低于全国均值;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14.29%,连续四年呈下降趋势。

围绕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白皮书还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思维、提升“关键少数”的依法行政能力;优化服务保障,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程序意识,提升重点领域执法水平,夯实基层基础;注重源头预防,促进行政争议前端化解。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保障。

2022年全省法院

行政审判工作总体情况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牢记“国之大者”,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部署,助推福建48条一揽子政策和21条接续政策落地见效,做大做强做优“四大经济”。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将行政机关败诉率、出庭应诉率、万人成讼率纳入营商环境监测督导指标体系,依法审理涉招商引资、行政协议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最大限度保护和支持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认真落实福建高院关于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强化对行政机关的法律指引,突出涉诉风险预判预警,指导全省法院护航90个在建重点项目落地发展。平潭法院发布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三同步”工作指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福州铁路运输法院稳妥审理涉福米智能制造产业园房屋征收系列案,助推培育数字经济的标志性项目顺利实施。漳州长泰法院助力平稳完成全区1342家石材加工企业关停整治工作,实现重点项目推进全程“零诉讼”。

    加大权益保护力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以及信息公开、环境资源、社会救济等方面权益的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行政许可、小区业委会行政管理、危房及违建整改、群租房整治、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民生案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审理一审行政赔偿案件1197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救济。三明法院审结和丰粮油经营部诉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莆田涵江法院首发行政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宁德法院创新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机制,实现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全部自动履行到位。

    加强府院良性互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通过司法裁判确立法治规则,促进依法行政。2022年,行政机关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为14.29%。持续完善“省市县”三级府院联席会议机制,我省法院相关工作在第六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创新“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新机制,全省法院共开展“以庭代训”320余次。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2年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37%,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的提升。福建高院携手省检察院、省司法厅通过同堂培训、出台《会议纪要》等方式,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厦门、泉州法院发布土地征收工作规范指引,莆田法院推动市场监管局出台“三小”食品案件减轻处罚指导意见,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龙岩法院“三维解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有效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

    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破解审判发展难题继续推进我省中级法院交叉管辖、基层法院集中管辖、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指定管辖的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模式,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实现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跨域立案、巡回审判”。推动闽东北、闽西南两大片区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行为地、管辖地、居住地“三地”跨域协同化解模式。我省的管辖改革经验在行政法治与行政审判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加强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福州法院升级“审判引领+文化保护+自然保护”3.0版,守护榕城自然、文化瑰宝。平潭法院加强“涉台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凝结两岸文物保护的共识与合力。厦门海事法院在涉及海洋生态的非诉行政案件中推行“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取得较好的成效。

    着力解决行政争议,推动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解决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全省法院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推广泉州“地域化”、宁德“项目化”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努力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在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以原告撤诉等方式结案1811件,占一审结案数的20.48%。认真落实与省委政法委等单位联合出台的专门意见,强化诉源治理,规制行政滥诉行为。南平法院构建行政争议分层化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厦门海事法院在全国首创“1+7+N”海上“枫桥经验”工作机制,构建具有海事特色的多元协作化解模式。福州、莆田、南平、宁德法院签署特邀调解员资源共享和调解互认工作协议,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