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秀丽:
本院受理原告黄正兴与被告唐秀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7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