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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邓雅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05-23 10:13:01 打印 字号: | |

姚各盛:

本院受理原告邓雅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邓雅文请求:1.判令姚各盛偿还借款32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办法:自2023年5月4日起按年利率3.65%计至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姚各盛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时00分本院郊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来源:仙游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雅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