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伟:
本院受理原告杨飞腾与被告傅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闽0322民初22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傅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杨飞腾借款1000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借款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1日起按年利率3.65%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傅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