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逸家旅游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雷诉被告莆田市逸家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周雷请求法院:1、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1152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诉讼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鲤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和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