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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剑萍与被告黄新德、张丽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02-16 11:25:43 打印 字号: | |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黄新德:

    本院受理原告张剑萍与被告黄新德、张丽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张丽辉不服仙游县人民法院(2022)闽0322民初5229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撤销(2022)闽0322民初5229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0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