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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林永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3-01-30 10:53:50 打印 字号: | |

张元模:

本院受理原告林永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3月22日上午10时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O二二十八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