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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县支行与被告董步岩、卢彩芹、蒋丽丽、董紫凌、董紫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7-13 10:16:00 打印 字号: | |

董步岩、卢彩芹、蒋丽丽、董紫凌、董紫睿: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县支行与被告董步岩、卢彩芹、蒋丽丽、董紫凌、董紫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告知书等材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县支行请求法院判令:一、董步岩、卢彩芹、蒋丽丽、董紫凌、董紫睿在继承董剑铨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本金99999.82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2年5月17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共计6057.41元,自2022年5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理费、公告费等)由董步岩、卢彩芹、蒋丽丽、董紫凌、董紫睿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8月31日8时3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