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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吴建平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11-28 15:14:31 打印 字号: | |

叶雪燕

本院受理原告吴建平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闽0322民初54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一十五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