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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三年专项行动丨仙游法院公开宣判莆田首例“自洗钱”案
  发布时间:2022-07-20 16:02:36 打印 字号: | |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犯罪与洗钱活动相互交织渗透,洗钱犯罪充当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角色,洗钱手段不断翻新,涉案金额持续攀升。为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转移非法资金的洗钱案件持续高发,为毒品犯罪清洗毒资毒赃的洗钱犯罪呈多发态势,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新型手段更加隐蔽……各类洗钱犯罪活动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安全工作。今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1部委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7月20日,福建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视频推进会召开,县监委、人行、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在仙游分会场参加。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措施、成效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对标对表,加强“一盘棋”统筹部署,以开局即是冲刺的状态打响三年行动开局之战,形成对洗钱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会后,仙游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部门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7月21日,仙游法院刑庭会同县人行、县公安、县检察院召开协商会议,就在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上游犯罪案件中如何挖掘洗钱犯罪线索、并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及案件定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研判,形成了指导性的办案意见,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洗钱犯罪。

7月22日,仙游法院受理一起非法集资、自洗钱案件,并于7月25日下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该起案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对被告人林某某数罪并罚。本案是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以来莆田市首例自洗钱犯罪。仙游法院快审快判,以雷霆之势打击洗钱犯罪。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监委、县公安局、市县人行及各商业银行等代表到仙游法院第一法庭参加旁听庭审。

基本案情:

2019年至2021年10月间,被告人林某某在仙游县盖尾镇经营的理发店内,利用生意接触人员众多的特点,公开对外口口宣传,以加入“钱传”的方式,向周边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资金。至案发,被告人林某某先后向二十八名群众吸收资金共计1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尚有90余万元未能归还。2021年4月间,被告人林某某还通过扫描理发店内二维码的方式将1.4万元“传金”分批转移,以掩饰其来源和性质系犯罪所得。

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违反金融管理法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共计100余万元,并造成90余万元公众资金未归还,扰乱金融秩序;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扫描店铺微信二维码、提现的方式转移犯罪所得,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据此,对被告人林某某定罪处罚。

庭审结束后,仙游法院召开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人民银行、县监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相关代表。参会人员分析了当前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开展交流,协同推进仙游县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要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为做好反洗钱工作指明了方向。仙游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洗钱罪与上游犯罪“一案双查”,严把质量关口,确保案件判得下、判得准;同时,强化与人民银行、公安、检察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在联席会议机制、案件线索发现移送、信息共享、行业治理等方面开展全面协作,共同凝聚行政司法专业化工作合力,为仙游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1年3月1日生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第191条洗钱罪条款进行了修订,将上游犯罪本犯纳入洗钱罪主体范畴,“自洗钱”入罪。即上游犯罪本犯为掩饰、隐瞒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与性质而实施洗钱行为,不再作为后续处理赃款的行为被上游犯罪吸收,而是单独构成洗钱罪,将被数罪并罚,同时追究其上游犯罪和洗钱犯罪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