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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司协同护民生
---仙游法院创新建立涉民生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机制
  发布时间:2022-06-24 10:02:0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仙游法院联合仙游县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化解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穷尽执行措施,挖掘调解潜力,法司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涉民生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

《实施办法》明确了法院、司法局共同指导涉民生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并在县“综治+诉源治理”中心下设立涉民生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化解工作管理事务。化解工作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坚持执行优先、执调并轨,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遵循公序良俗,保障申请执行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化解范围:

仙游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基层调解力量可以在仙游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对下列案件共同开展实质性化解:

(一)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二)涉及拖欠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

(三)涉及追索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案件;

(四)涉及刑事附带民事纠纷赔偿案件。

《实施办法》规定了涉民生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以申请执行人委托化解方式开展,以被执行人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调解主任为受托化解人,属地网格员协助化解。

《实施办法》依法建立了涉民生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法院负责加强对化解工作的法律指导,审查化解工作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引导化解工作依法开展。司法局负责加强对化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受托化解人的管理、培训,推进化解工作有序开展。

仙游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涉民生执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立案、精准查控、强力执行,今年至今共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232件,实际执结101件,实际执结率43.53%,执行到位金额6204632.22元;已开展“春雷”行动、“八闽护薪”等多起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为21案37名困难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75.7万元,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

该份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全市首个法司协同涉民生执行案件化解机制正式运行。下一步,仙游法院将联合仙游县司法局逐步完善涉民生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和监督评价体系,把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与实质性化解工作同步统筹、同步推进,切实加强涉民生案件末端综合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涉民生案件实质性化解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