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10日22时35分许,被告人邱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经仙游县学府西路莆田学院入口处碰撞到路中央隔离护栏,造成护栏及其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邱某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并指使李某某到事故现场冒名顶替。事后,被告人邱某某在返回事故现场时被仙游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经福建科胜司法鉴定所鉴定:案发时被告人邱某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84.93mg/100ml。经仙游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人邱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提问:醉驾发生事故后逃逸,并让人冒名顶替会导致什么法律后果?
释法说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因此,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指使他人冒名顶替,以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将构成多种从重处罚情节。本案中,被告人邱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达80毫克/100毫升以上,其行为侵犯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碰撞到路中央隔离护栏,造成护栏及其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又指使他人冒名顶替以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最后被仙游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提问:在仙游,法院对醉驾的被告人适用缓刑的条件是?
释法说理:危险驾驶罪的缓刑适用,应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行为表现、驾驶车辆行驶距离、道路环境、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等具体犯罪事实和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缓刑。
结合全省的醉驾量刑指导意见,本地区的下列案件情形,可适用缓刑:小型乘用汽车血液酒精含量在200以下且无其他从重情节;二轮摩托车的,血液酒精含量200以下且无其他从重情节(或仅有无证、无牌、驾驶报废机动车等情节之一)。
法官寄语:
醉酒驾车是一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到他人与自己生命财产的安全,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醉驾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醉驾有关。且因醉驾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是其他财产损失,一般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需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普通家庭而言亦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同时,醉酒驾车不仅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或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还要遭受牢狱之灾,对被告人以后的生活和就业都会产生影响,让家庭蒙受巨大伤害,被告人子女今后报考公务员、入学军警学校、入党时,在政审阶段也可能受到限制。
望广大群众不要心存侥幸,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驾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驾驶法律法规,尊重生命、敬畏法律;也要牢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妄图以逃逸、逃避依法检查来逃避法律制裁。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刑事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