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仙游县共办理危险驾驶类案件近500件,此类案件数量远超其他类型案件,成为“第一大罪”,进一步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为优化办案模式,实现诉讼提速,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与仙游县人民法院构建起诉审对接平台,推进涉危险驾驶罪案件集中审理速裁机制。
2022年3月3日,随着法槌落下,适用速裁机制集中宣判的9起危险驾驶案宣判结束,仙游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某等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至3个月拘役不等刑期,并处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庭审中,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仙游县人民法院办案干警全程旁听观摩,并在庭审结束后,共同探讨了速裁机制建设的完善路径。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
集中办理+侦诉协作+精准量刑
1、集中办理、畅通案件衔接渠道。多数危险驾驶类案件事实简单、清楚,证据类型化、易收集,检察院机关发挥了前接侦查、后启审判的重要作用,密切侦、诉、审衔接配合。仙游检察院对危险驾驶类案件统一受理审查、统一移送起诉,对这类案件的集中办理,要求承办人能熟练掌握案件办理的相关标准,平衡统一案件的起诉、量刑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2、侦诉协作、发挥捕诉一体的优势。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捕诉一体的优势,在诉前有效解决案件争议问题,对于争议案件全面加强提前介入、沟通的工作力度,从快不降低质量,最大程度降低案件程序流转和强制措施转换带来的空间和时间成本,为全程提速奠定基础。
3、精准量刑、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仙游人民检察院、仙游人民法院在《<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检察官+法官联席会议,统一执法尺度,以提确定型量刑建议为主,明确被告人对认罪认罚获得从宽的预期,减少被告人因不满幅度刑中线以上刑罚等原因引发的上诉,提高指控的精准性。
仙游县人民法院:
集中开庭+集中宣判+集中教育审理机制
1、集中开庭逐案审理,打造审判加速新引擎。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审理,从原先的“一案一诉、一案一审”模式改为“集中开庭”模式。在庭前,由书记员在庭前即协助9名被告人认真阅读针对该审理模式制定的《速裁案件集中审理告知书》等材料,同时回答《速裁案件集中审理送达起诉书笔录》所列问题,让被告人充分知悉自己的诉讼权利和集中审理庭审流程。在庭审中,书记员统一宣读法庭纪律、法官统一询问回避问题后,检方通过要点式宣读起诉书,重点指控酒精度、有无证驾驶等情节并提出量刑建议,法官则对被告人核实庭前向书记员回答的问题是否属实以及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等几个重点问题进行询问,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作出判决。通过集中开庭逐案审理,保障了“提速不降标准,简化不减权利”。
2、集中宣判统一尺度,跑出简案快审新速度。在庭前,书记员在仙游法院公众号统一发布《速裁案件集中审理开庭公告》。在庭审中,众被告人身处同一法庭,基于同一罪名,面对同一公诉人的指控,接受同一法官的审判,自己既是案件的当事人,也是他人案件的监督者,集中宣判从诉讼权利的保障、基本事实的查明、量刑情节的明确、审理裁判的公开,全程清晰、有序、高效,既让各被告人深刻感受到“违法必究”的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也让各被告人清晰明了仙游法院对危险驾驶类案的裁判标准。而法庭通过集中宣判、统一尺度,进行同类案件裁判的同质化的同时,促进被告人的息诉服判,进一步维护仙游法院的司法权威。此次庭审9起案件用时不到35分钟,既节约了司法成本,也提高了审判质效,跑出了简案快审的新速度。
3.集中教育以案为诫,畅通仙游普法新路径。刑罚不是最终目的,庭审结束后,法庭首先对各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分别对判处实刑的被告人和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告知即将承担的刑罚后果,统一告知今后面临的法律影响,最后再进行普法教育。普法教育以各被告人涉案案情为切入点,分析犯罪行为和犯罪情节,剖析醉驾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共性规律抓出典型案例如醉驾造成事故等情形,让旁听人员更直观地认识酒后驾驶的危害性的违法后果的严重性,引导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思想源头上远离危险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法庭教育,带动公民共同营造普法、知法、守法良好氛围,达到办案中普法、普法中办案的好效果,既彰显了庭审威严,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仙游县人民法院、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将共同继续推进该举措的常态化开展,保障案件审判质量,确保简案快速审结、繁案认真审结,不断推进"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刑事诉讼制度的落实,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让公平正义跑出“仙游新速度”!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二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可以集中开庭,逐案审理。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后,审判人员应当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核实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并核实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情况。
通讯员:仙游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 朱程程 翁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