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担负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仙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严厉惩治各类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推动刑事审判改革,大力推进“平安仙游”“法治仙游”建设。
一、五年以来总体情况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以来,仙游法院刑事审判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797件,审结3743件,判处罪犯5248人,审结率98.74%。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寻衅滋事、涉枪涉爆等暴力犯罪278件,判处罪犯449人,全县暴力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不断净化社会风气,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涉赌涉黄等犯罪,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审结“黄赌毒”案件493件,惩处罪犯815人。
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刑事审判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必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赢得人民群众信赖。刑事审判庭严惩针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财产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审结盗窃罪319件、诈骗犯罪150件,惩处罪犯669人。致力于保障群众道路安全,审结“醉驾”案件1370件1399人,交通肇事罪222件229人,首次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处置飙车行为,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审结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5件12人。
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认真落实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依法严惩腐败犯罪,有力推进法治反腐进程。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53件79人,充分彰显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依法严厉打击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严惩中饱私囊的腐败分子,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犯罪。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惩非法采矿、“套路贷”“保护伞”等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审结涉恶、涉“保护伞”案件19案152人。坚决“打财断血”,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判处罚金967.29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394.99万元。共受理涉黑恶执行案件49案,执结48件,涉案标的1886.50万元,执行到位1640.26万元,到位率86.95%。。持续打击黑恶犯罪,制定《关于建立源头防范、有效打击“套路贷”刑民衔接机制的通知》。
依法惩处金融领域犯罪。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46件57人,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积极参加处置非法集资、反洗钱、反假币等联系会议,协作推动重大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和资产处置等工作,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试产经济秩序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42件254人,依法保护产权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从严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坚持对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依法从严、全面、准确惩处。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1件126人。持续开展“断卡行动”,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90件113人,对于此类犯罪严格控制非监禁刑,发出全县首例手机通信领域“禁业令”,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土壤。
(二)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推动庭审实质化和“三个规程”进程。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审判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强化控辩平等对抗。推进诉讼资源向庭审集中、办案时间向庭审倾斜、办案标准向庭审看齐。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定罪准确,罚当其罪。严把案件质量关、程序关,避免“带病定案”。2017年以来我院在证人出庭、鉴定人出庭和侦查人员出庭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和积极实践,通知“三类人员”出庭作证20余次,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着力达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的目标。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推进繁简分流机制。组建简案团队与繁案团队,对于简案组的速裁或简易案件强调集中审理当庭宣判,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五年来适用简易程序率达59.49%,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547件,当庭宣判率65.98%。对48小时速裁案件即立即结、当天立当天结,并深度拓宽该机制使用范围,从适用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延伸至盗窃、偷越国(边)境等案件。强化与检察院的配合协作,对常见的犯罪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尺度,增加量刑的公开透明,有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探索对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等高发的类案集中起诉、集中审理、集中宣判,提高刑事案件审判效率。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较轻的从犯,案发后具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
(三)积极延伸职能,深化综合治理
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工作。积极以案释法。充分发挥融合媒体及新媒体阵地作用,扩大宣传发动覆盖面,通过微博、微博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平台,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在辖区内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户外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范围。五年来,在各类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以案释法、宣传案例百余篇,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线下普法宣传活动二十余次。
强化部门联动。积极应对新形势发展变化提出的新挑战,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与公安、检察机关、司法局等其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通过个案沟通、定期交流、联席会议等方式,畅通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环节。五年来与相关部门开展交流会、联席会等60余次。
刑事审判事关政治、社会安全,事关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甚至生命权利,刑事审判庭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提审刑事审判工作能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的新时代美丽新仙游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