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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96丨开展“暖冬护薪”专项执行行动,让劳动者不再忧“薪”
作者:郑婉茹  发布时间:2021-11-26 11:23:29 打印 字号: | |

一份薪水,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根本和希望,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仙游法院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暖冬护薪”专项执行行动。

第一站:

“被执行人拖欠了我们工资四万多,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真心感谢法官,你们辛苦了!”

据了解,五位农民工因劳动报酬给付问题与被执行人仙游县某仿古家具厂发生纠纷,经多次催要未果,5名农民工无奈向仙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调解后达成协议。但调解协议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

11月4日,五位当事人一同来到法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共计44550元。我院在立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仙游县某仿古家具厂及其经营者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被执行人依法向我院报告了财产情况,反映其工厂目前已经停止经营,且受疫情影响暂无力偿付,请求予以宽限时间。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秉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申请人、被执行人进行电话沟通,并于11月25日与五名申请人相约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协商,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讲明厉害关系,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五个案件均全部执行完毕。

 

第二站:

“感谢法官,没有你们,我拿不到工资!”

原来,申请人余某2018年12月受聘于仙游县某家具厂从事木头加工工作,约定薪资为每天350元,因被执行人未按约定支付工资,余某向仙游县人事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1年4月8日仙游县人事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被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至10月30日前每月20日前支付申请人工资4400元。但被申请人逾期未履行。

申请人余某于8月26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在立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等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但均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后又逢疫情,申请人向执行法官表示其生活困难请求尽快执行,经办法官多次督促均未果,并于疫情缓解后即到被执行人家中拟采取拘传措施。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力当场支付部分工资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当天,仙游法院执行共执行完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件,达成和解1件。11月活动以来,共为28案31名农民工执行到位并发放案款82.73万元,得到一致好评。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仙游县人民法院始终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把民生实事放在心上,把民生案件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下一步,仙游法院将继续加大涉工资案件执行力度,始终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用足用好查封、扣押、拘传等等强制措施,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年关将至,让广大劳动者不再忧“薪”。


 

 
责任编辑:郑静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