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钦:
本院受理原告蔡建仙诉被告吴云钦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322民初29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蔡建仙撤回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