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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傅静烽、林元伟、郑丽霞信用卡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6-18 10:15:31 打印 字号: | |

傅静烽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林元伟、郑丽霞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十八

 

 
责任编辑:林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