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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与被告苏建棋因信用卡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6-10 16:18:33 打印 字号: | |

苏建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枫亭支行与被告苏建棋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十六

 
责任编辑:林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