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杰:
本院受理原告张洪诉被告福建海丝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莆田市八古仙红木文化有限公司、吴尚英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被告莆田市八古仙红木文化有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仙游县人民法院2021年5月7日作出的(2020)闽0322民初5150号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