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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苍哥与被告陈玉地追偿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4-27 11:43:16 打印 字号: | |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陈玉地

本院受理原告陈苍哥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陈苍哥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陈玉地立即支付给原告陈苍哥代偿款44760元及利息,利息以代偿款4476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O二二十三

 

 
责任编辑:林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