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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江艺敏与被告林友将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4-23 08:27:16 打印 字号: | |

林友将

本院受理原告江艺敏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江艺敏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屋差价款2万元;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13万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O二十二

 

 
责任编辑:林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