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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黄清钦与被告严良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4-10 10:52:53 打印 字号: | |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严良钗:

 本院受理原告黄清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闽0322民初233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Ο二一年四月七日

 
责任编辑:林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