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林振奋:
本院受理原告谢霞香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谢霞香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林振奋立即支付给原告谢霞香补偿款人民币1000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