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林剑:
本院受理原告林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20)闽0322民初66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林睿撤诉。案件受理费545元,由林睿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