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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丽娟与被告邓业武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1-01-26 10:53:53 打印 字号: | |

邓业武:

本院受理原告王丽娟与被告邓业武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王丽娟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王丽娟与邓业武离婚;2.婚生儿子王亿辉由王丽娟抚养,抚养费由王丽娟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榜头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林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