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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仙游法院巧用破产和解 助力企业再生
作者:颜洁 郑晓琳  发布时间:2020-09-23 10:46: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仙游法院裁定认可莆田某某报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和解协议,从审理到和解结案仅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也是莆田市首例破产和解案件。

案情回顾:

莆田某某报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网络技术应用的民营企业,于2016年7月13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0万元,因经营不善,于2019年1月停止经营。

2019年7月

李某、阮某、林某等7名职工因劳动报酬等事宜与该公司发生劳动争议,7名职工陆续向仙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19年10月

因该公司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致债权人向仙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仙游法院查明其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020年7月16日

债权人李某申请将该公司移送破产审查,仙游法院将该“执转破”案件移送莆田中院进行审查。

2020年8月4日

经审查,该公司符合破产清算条件。莆田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本案由仙游法院审理。同日,仙游法院对该案予以立案,并指定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7日

仙游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

2020年8月24日

该公司向仙游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同日,仙游法院经审查,裁定该公司和解。

2020年9月10日

和解协议草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00%表决通过,全部职工债权人对和解协议均表示无异议,并与该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

2020年9月14日

管理人向仙游法院提请确认无异议债权,共有10户债权(其中8户为职工债权),债权总额为137708.32元。并提请认可和解协议报告。

2020年9月16日

仙游法院确认李某等10户债权,认可该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该公司和解一案顺利审结。

创新和解:

在审理的过程中,鉴于该公司债务结构简单、债权人人数较少,且其股东北京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和解意愿,在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后,为了有效避免民营企业因短期负债而被迫清算退市,充分发挥破产和解的保护功能,帮助该公司及时走出困境,仙游法院多次组织该公司与债权人协商偿债方案。经过各方的努力,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仙游法院顺利召开,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100%表决通过,全部职工债权人对和解协议均表示无异议,并与该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为支持本案顺利推进和解程序,管理人主动提出收取管理人报酬按照标准下调30%,并同意优先支付职工债权再依法定顺序支付管理人报酬,本案债权清偿率可达100%。

典型意义:

在破产审判工作中,仙游法院始终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莆田某某报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一案的顺利审结,不仅凸显了破产审判对于破解执行难的独特价值和功能作用,同时也是仙游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困境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益探索。该案的审结同时也填补了莆田市破产和解案件处理的空白,实现了破产法的企业救助功能,体现了和解程序的优越性,挽救了濒危企业,助推了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傅颖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