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仙游法院的法官,这次不仅拿到了货款,还得到了资助,真的是解决了我们企业的燃眉之急!”近日,在仙游法院法官的暖心调解下,仙游某公司立即支付给武汉某公司18万货款,并另行支付20万元作为武汉某公司作为企业发展资金,双方当事人就此冰释前嫌,最终以撤诉结案。
2019年初,因买卖石材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武汉某公司将仙游某公司诉至仙游法院并要求支付剩余货款。仙游某公司对武汉某公司供应的石材质量提出异议,认为武汉某公司供应的是假的黑金沙,并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该石材是否为“黑金沙”石材进行鉴定。双方争议不断,各执一词。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冲击,武汉某公司停工停产,陷入数月经营亏损的艰难困境。了解到该情况,仙游法院十分重视本案武汉某公司的特殊情况,合议庭成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本案存在调解可能性后,立即着手调解工作,并向院领导汇报。
在调解过程中,一度遇到瓶颈,双方僵持不下。院领导亲自电话联系双方企业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情理到法理,劝说双方企业在疫情面前互相扶持,共渡时艰。同时合议庭也多次与仙游某公司沟通,从援助武汉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疏导,并组织双方到庭商定调解方案。
最终,在院领导和合议庭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仙游某公司立即支付货款18万元给武汉某公司,另外考虑到武汉企业这次所受到的重创,为支持武汉企业,体现仙游企业的社会担当,另行支付20万元作为武汉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