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选购物品,按程序买单,这是理所应当的事,但偏偏有些人耍起了小聪明,玩起了“顺手牵羊”的把戏。这不,一女子就因多次盗窃超市商品被判了刑!
2018年2月13日13时许,恰逢年关,超市里人来人往,人们都在为采购年货忙活着。在仙游鲤城街道西门兜某超市的二楼,年近五旬的李某霞在谎称欲购买一不粘油烟炒锅后,趁着收营员繁忙,顺着人流将炒锅带出了超市。当天晚上19时许,李某霞再次来到该超市,以同样的方式又盗走一台电磁炉,随后分别以10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炒锅和电磁炉卖给两名路人。
尝了甜头的李某霞沾沾自喜,再次动起了歪脑筋。次日上午9时许,当李某霞来到该超市欲将一无油烟可立盖锅盗走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并当场抓获。案发后,被起获的商品已归还给超市,李某霞的家属也向超市进行了补偿并取得了谅解。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647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李某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后语:年关岁末是盗窃多发时期,法官在此奉劝那些想趁机“发点财”的人都收收心,不要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同时,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商家,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防范措施,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