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衣服不合身了,把它们洗干净放进街道旁的捐赠投放箱,方便公益组织将其送给有需要的人,这是当前不少爱心市民的选择。但是,就是这样的公益活动,竟然有人还动起了坏心思,趁着夜色向群众的“爱心”伸出了盗窃的黑手。那么,究竟是谁偷走了群众的“爱心”呢?
原来,在2018年6月至7月期间,尹某、张某夫妻二人采用勾取的方式,多次秘密窃取莆田市慈善总会、仙游县瑞容爱心协会放置在仙游县鲤南镇、鲤城街道捐赠箱里的衣物。在2018年7月31日凌晨,当两人再一次实施盗窃行为时,被莆田市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发现,张某被当场抓获。随后不久,尹某也被仙游县公安局抓获。
最终,仙游法院根据两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盗窃罪判处尹某、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一千元。
法官提醒:捐赠箱内的旧衣物是捐赠者捐赠的,件件寄托着爱心,不是废弃物,也不是无主物,旧衣物有使用价值。因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捐赠箱内的旧衣物,一旦达到数额较大或则多次盗窃(三次及以上),均可构成盗窃罪,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