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声辞旧迎新,蕴含着中国人对过去一年收获的喜悦,同时也是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可是,近年来,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的火灾发生率也在不断增加。
2018年2月15日,也就是今年万家团圆的除夕夜晚,仙游一老汉刘某在自家店门口燃放烟花。在燃放过程中,刘某的烟花不小心射进邻店陈某的小卖部里,并迅速引燃店内的可燃物,引发小卖部的火灾,最终导致陈某在火灾中丧生。
开庭审理时,刘某表示,这次因为自己的过失,使得陈家的顶梁柱在火灾中丧生,自己也万分自责。因此,自己家虽然也不富裕,但还是想方设法筹了钱给陈家,希望能为自己的过失做一点小小的弥补。所以,刘某与陈某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赔偿陈某家属人民币80万元,并取得谅解。
经仙游法院审理查明,刘某过失引起火灾,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已赔偿陈某家属损失并获得谅解,有悔罪表现。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除夕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每家每户和和美美的团圆之夜。一场因烟花爆竹引发的意外火灾导致了“两个家庭的悲剧”,实在令人惋惜!其实,我们国家在早些年也曾出台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以法律的手段规避灾害的发生。在此,我们也呼吁大家: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是为了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大家要用实际行动、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开始,学习新的文明风尚,共同去营造一个安全环保、文明温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