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嫁给我吧,我是真心爱你,我一定会好好对你……”“叔叔阿姨,我对小林是真心的,请你们一定成全,我会好好孝敬你们的……”未满16周岁的小郑不断地向比自己年幼一岁的小林及其父母苦苦哀求。
“小郑你现在初中辍学,年纪还小,将来的路还很不确定,我家小林也还在念初中,现在你们应该以学业为重。叔叔阿姨不阻挠你们交往,但你也不要影响小林上学,等到小林大学毕业后,如果你们依然相爱,我们一定成全你们……”小林的父母经不住小郑的纠缠,苦口婆心地劝阻着小郑,眼见着正读初三的闺女受男友影响无心上学,学习成绩每况愈下,小林父母心急如焚。小林父母也曾找上小郑父母,希望他们能好好管管自己的儿子,可是得到的回复却是他们常年在外务工,把小郑交给年老的奶奶看管,对于小郑的叛逆他们也无能为力,否则也不会让小郑初三就辍学。
2013年秋,陷入“热恋”的小郑和小林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致使初三毕业的小林执意不肯去上高中。小郑趁热打铁,胁迫父母多次到小林家提亲......拗不过孩子的“糊涂”家长最终还是答应了二人的结合。2014年正月初八,未满18周岁的小郑和未满17周岁的小林在双方家人的见证下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按农村习俗交付给女方现金彩礼68000元。
然而,未到成熟季节的果实终究不会香甜,订婚后,这对未成年的小情侣只生活了几个月就分手了。2016年6月,郑某一家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一家归还彩礼68000元。
分手后,小林悔不当初,无颜面对父母,离家出走独自外出打工。收到应诉材料的小林父母怒火中烧,怪郑家教子无方耽误小林前途,竟还有脸告到法院。小郑父母反驳一个巴掌拍不响。在法院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好几次欲大打出手,被法院及时制止……
最终,仙游法院审理认为,小郑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彩礼,但最终未能实现与小林结婚的目的,故小林一家收取彩礼缺乏依据,应予返还。考虑到小林、小郑至今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且双方订婚后即共同生活了较长一段时间,根据男女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女方订婚的花费、共同生活时间、当地的风俗习惯等情况综合分析,酌定小林一家应返还给小郑一家8000元,对男方家庭其它不合理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法官提醒,当今社会,因未成年人早熟、早恋而导致的订婚低龄化时有发生。本案中男女双方父母的听之任之,学校教育的缺位,社会环境诱发未成年人早熟,最终导致了本该专心学习的花季少年过早辍学。未成年人的心智并未成熟,家庭、学校、社会首先应当共同营造健康的学习环境,在出现早恋现象时应及时介入干预,引导未成年人往正确的方向发展,以免引发家庭、社会矛盾。
(陈宝林 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