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通过网络支付平台汇款转错账号,对方不肯归还时,该怎么办呢?近日,仙游法院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案件,林某汇错4万元货款给黄某,因补偿问题双方协商无果。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黄某同意返还林某全部货款。
今年1月,在广州的林某开起了淘宝店,由于平常交易往来较多,有一天,林某粗心大意,通过网络支付平台把本应汇给陈某的4万元货款误汇给昵称相似的黄某。起先,林某发信息要求黄某返还货款,并表示会支付2000元作为补偿,但黄某却要求必须支付5000元作为补偿才肯返还货款。由于两人多次协商无果,林某无奈之下向仙游法院起诉要求黄某返还不当得利4万元。
在仙游法院的主持调解过程中,黄某答应返还货款,但前提是要求林某给予之前许诺的2000元补偿。林某则表示,在未起诉之前他可以支付2000元,但因诉讼产生的交通住宿费已经花了3000元,不可能再补偿给黄某。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黄某同意不要补偿,并把全部货款返还给林某,该案得以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在虚拟的网络交易当中,汇款转账之前一定要正确核对对方的信息,不能仅凭昵称或者头像就直接汇款,如果出现误汇款的情况且私下无法协商解决,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