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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庭审 仙游法院实行“每庭必录”
作者:方敏生 杨心懋  发布时间:2016-03-11 08:30:19 打印 字号: | |
  2016年3月4日上午9点,仙游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正在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与之前不一样的是,今天的庭审将被全程录音录像,并将刻入光盘放入卷宗归档。

   为响应最高院、省法院的号召,大力推行司法公开,建立开放、阳光的审判环境,仙游法院今年起实行“每庭必录”制度。为做好“每庭必录”工作,该院行装科于去年开始筹备,对各个审判法庭配备了录音录像设施,并组织各业务庭书记员进行了操作规范技能培训,使办案人员熟练掌握光盘刻录技巧。

  “今年开始实行‘每庭必录’,庭审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会被记录下来,法官不仅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还要认真做好庭前的准备工作,这样既能规范庭审秩序,又能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仙游法院一名院领导介绍道。

  今后,仙游法院将庭审“每庭必录”制度形成常态化,将法院的审判权放到阳光下,强化了庭审效果,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
责任编辑:方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