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旬老人在老协会搓麻将,本为消磨时间,谁料竟然上演全武行,其中一人更是拿起杀猪刀,刺伤他人臀部。
2015年1月22日中午,仙游某某村的一群老人在村里的老协会搓麻将,谁想打着打着,年已七旬的林某乙与六旬许的林某甲起了争执。林某甲拿起水壶砸中林某乙头部,并将林某乙推倒后,殴打其胸部。在场的蔡某拉劝后,林某乙又起身上前欲推打林某甲,林某甲后退时被身后的长椅子绊倒致后腰部磕碰到椅子,林某乙上前骑在林某甲身上并殴打其胸部。经蔡某等人拉劝,林某甲趁机逃出老协会并继续与林某乙争吵。林某乙追着林某甲一直到村小学附近的一家食杂店门口时,被林某甲胞兄叫住。之后,林某甲从该食杂店拿出一把杀猪刀刺伤被告人林某乙臀部。经鉴定,林某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林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发后,林某甲先后住院12天,门诊治疗两次,共花费医疗费11419.47元。
日前,仙游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林某甲各项经济损失16345.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