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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牌引起互殴 致一人轻伤二级
作者:方敏生 鲍巧新  发布时间:2016-02-26 10:11:59 打印 字号: | |
  都说观棋不语,可仙游的黄某却观牌多嘴,最终引发纠纷,致一人轻伤二级。日前,仙游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7月26日16时许,被害人张某与“子琼”等人在郑某经营的棋牌室内打牌。黄某无事站在张某与“子琼”之间观牌,并对“子琼”说牌。此举引起了张某不满,两人发生口角,进而双方互殴。最终,黄某打伤了张某的腰背部。经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黄某就民事部分赔偿给张某经济损失115000元,取得张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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