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外出打工三年无音讯,母亲负气搬回娘家,3岁的王小小在爷爷奶奶的照顾下长大。可马上就要上幼儿园的小小却还是“黑户”,因为没有监护人给她签字报户口。
日前,一起经王小小爷爷奶奶提请的撤销监护权案,在仙游县人民法院郊尾法庭宣判,判决撤销王小小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王小小祖父母担任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
王小小的父母在小小二个多月时,一同到广东打工,在广东期间两人因矛盾发生争执,小小母亲朱某把小小扔给爷爷奶奶,并回到娘家生活。此后小小的父亲至今下落不明,朱某某因对丈夫怨恨,虽然娘家就在同个村,却对小小不闻不问,也不支付抚养费。襁褓中的王小小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
“虽然生活上我们可以尽心尽力的照顾小小,但我们不是监护人,没办法给她报户口,没有户口就没办法入学了。户口学籍问题再不解决,怕今后会毁了孩子一生。”王小小的爷爷老王到法庭向经办法官哭诉道。
因王小小的父母不尽监护职责,导致王小小在上学、就医等方面造成不便,也给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2015年10月,王小小的爷爷奶奶向仙游法院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要求撤销王小小的父母对王小小的监护权,并指定王小小的爷爷奶奶担任王小小的监护人。
2016年1月12日,仙游法院郊尾法庭经审理后认为王小小父母长期没有实际履行对王小小的监护职责,已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王小小的合法权益,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文中王小小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