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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朋友的钱起贪念 被判刑后悔莫及
作者:陈琦  发布时间:2015-09-29 11:20:57 打印 字号: | |
  仙游一女子在其朋友的车上窃得现金人民币2万元,日前该女子因犯盗窃罪,被仙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了解,蔡某与黄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4月22日,黄某在乘坐蔡某男朋友张某的小轿车时,将2万元现金暂放在副驾驶座前的储藏柜内。随后,蔡某也一同上车,到仙游县鲤城街道鲤中去接人。黄某与张某离开车上楼接人,独留蔡某在车上等候时,蔡某因无聊翻开副驾驶座前的储藏柜,发现内有现金人民币2万元,心起贪念,将钱盗走,赶往盖尾镇田头店将钱交给朋友杨某,让其转交给蔡某父亲。后又回到原处。案发后,蔡某退还2万元给被害人黄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能自愿认罪,且已退还赃款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于是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方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