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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怒殴朋友 只因喝酒不爽快
作者:黄静  发布时间:2015-06-10 16:00:22 打印 字号: | |
  觉得朋友喝酒不爽快,便对其拳脚相向,不仅伤了身体,还伤了感情。日前,仙游一男子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仙游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陈某平日喜欢与人小酌两口,以此消遣闲暇时间。2014年12月29日晚,陈某在其舅舅家与好友林某相聚吃饭。席间几人小酌几杯,酒到半酣时,平日里喝酒豪气的陈某觉得不够尽兴,便嫌弃林某喝酒不够爽快。酒精刺激下,二人言语愈发激烈,而后陈某先出手,发生肢体碰撞,争吵演变成互殴。

 经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林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颜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