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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陡坡后溜致人亡 车主交通肇事获刑
作者:黄静 蔡雅妮  发布时间:2015-03-15 16:52:47 打印 字号: | |
  仙游男子章军(化名)将自己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停靠在一处陡坡上后离去,几分钟后该货车后溜与正在骑二轮摩托车的徐丽(化名)发生碰撞,致徐丽当场死亡。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法院获悉,章军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10月下旬,章军打算去修理厂办理证件,上午9点左右驾车到达仙游县枫亭镇的一个修理厂内,将货车停靠在修理厂内的一处陡坡上,随后便下车去办事。刚离开没几分钟,就听到一声碰撞巨响。章军跑出来一看,原来是自己停靠在陡坡上的货车后溜,与刚好路过的由徐丽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后经事故责任认定,由于章军驾驶的货车的驻车制动性能不符合车辆使用有关技术要求,章军未能按照操作规范安全停车,且坡道相对比较陡,才导致该车后溜至324国道。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章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颜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