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琐事男女朋友发生口角,男友为泄愤,竟点火烧女友的出租屋,好在火势得到及时控制。日前,该男子肖某被仙游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2014年7月9日19时许,肖某在仙游县鲤南镇其女友杨某租住的房间内,因琐事与女友杨某发生口角,待杨某离开后,肖某越想越生气,一怒之下便用打火机点着房间内的空调被和衣物等物品后离开。
闻到烧焦味道,楼上的租客急忙给房东官女士打电话,官女士接到电话后马上找人帮忙,由于发现及时最后制止住了火灾的蔓延,好在没有造成人身伤害。该火情最终造成307号房间内空调、电脑、床铺等物品被烧毁,并严重危及被害人官女士家整栋房屋及租住人员、及周边邻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