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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图人为制造轻伤 涉嫌诬告陷害获刑
作者:曾荣汉  发布时间:2014-12-24 15:17:31 打印 字号: | |

    仙游一男子意图人为制造轻伤伤情,以达到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目的,目前因涉嫌犯诬告陷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了解,20135月一天,同案人陈某(已判刑)被人打伤后,经被告人张某联系,由仙游县某医院医生同案人林某(已判刑)检查未达到轻伤。被告人张某伙同陈某欲将该伤情鉴定到轻伤程度,以达到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索要赔偿的目的。被告人张某就帮陈某请求林某帮忙将陈某的伤情鉴定到轻伤程度,之后林某通过仙游县某医院医生黄某(已判刑)将陈某原来完好的左耳鼓膜刺穿,人为制造了轻伤伤情,又经鉴定机构鉴定为轻伤。据此,20137月警方决定对陈某被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后于201312月作出撤销此案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同案人陈某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某犯有前科,可予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福建法院网
责任编辑: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