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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药店内卖 杂货铺老板构成销售假药罪被判刑
作者:陈玲玲  发布时间:2014-10-16 10:34:53 打印 字号: | |

网上购物近几年一直炙手可热,许多进口药品也能从网上方便快捷地购买到,但如果把买回来的药品对外销售盈利,则会触犯刑法。日前,仙游一杂货铺老板就因为把从网上买的药品对外销售,构成销售假药罪,被仙游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10月间,仙游枫亭镇一杂货铺老板陈某通过淘宝网购买川贝枇杷膏、健胃整肠丸等一批进口药放在其经营的杂货铺里进行销售。当年1118日,仙游县公安局查获该杂货店,现场扣押到川贝枇杷膏、健胃整肠丸等十种共计12瓶(盒)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应按假药论处的规定,仙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上述川贝枇杷膏、健胃整肠丸等八种共计10瓶(盒)药按假药论处。仙游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销售假药,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构成销售假药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黄静